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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3-02-27 瀏覽量: |
按照《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章程》規定,協會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每年應當履行繳納會費的義務。根據上述相關規定,現將2023年度會費繳納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繳費對象
本會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二、繳費時間
2023年會費集中繳納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三、費用標準
2023年會費標準執行2019年12月19日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第十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會費標準》。
項 目 |
會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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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會員會費 |
副會長單位 |
50,000元/年 |
常務理事單位 |
6,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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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單位 |
1,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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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會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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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會員會費 |
300元/年/人 |
四、具體要求
(一)繳費流程。2023年度會費繳納在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網站的會費繳納系統中操作。請會員登錄協會網站的“會費繳納系統”(系統用戶名及初始密碼均為機構代碼,使用時可自行修改密碼),首先核對費用繳納信息、金額以及應繳會費人員名單,核對無誤后,在單位會費和個人會費欄目選項上進行勾選,完成繳費系統的勾選標注工作后,錄入會費繳納工作聯系人的信息,完成上述后進行系統提交。系統提交完成后可通過支付寶、微信、銀行、郵局(請選擇其一,若通過銀行或郵局匯款請在附言中標注“專利代理機構代碼+會費”,例如“11001會費”)方式繳費至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詳見《會費繳納系統操作手冊及注意事項》(附件1)。協會收取會費后,一律開具財政部監制的社會單位會費電子收據。
未入會的專利代理機構及專利代理師先提交入會申請,待入會申請批準后方可繳納會費。
(二)會費減繳。2023年成立的專利代理機構(含開展專利代理業務的律師事務所)的單位會費及2023年首次執業備案的專利代理師的個人會費按照《關于會費減繳的管理辦法》(附件2)的要求進行繳納。會費原則上不予減免,經濟欠發達地區確有困難并能提出合理理由的專利代理機構可以針對單位會費提出減繳申請(最高不超過50%),并在系統中提交費減申請,同時向協會秘書處提交《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會費減繳申請書》的紙件申請(附件3),經審查同意的按照審批意見處理。
(三)會費補繳。在本機構完成2023年會費集中繳納后新進入該機構中執業的專利代理師,其個人會費在該人員執業備案后按要求及時補繳,從其他專利代理機構轉入并已繳納過當年個人會費的專利代理師不需補繳。
根據《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的規定,協會履行對會員實施考核的職責。在此,要求協會會員認真履行會員義務,支持并維護協會的正常運行。
(四)繳費結果。為進一步規范會費繳納工作,集中繳費時間截止后,未及時足額繳納會費的會員,將暫停其享受會員權益,并將繳費情況納入會員年度考核予以考慮。協會將在集中繳費結束3個月后公示會費繳納情況。
五、相關信息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高梁橋斜街11號中國專利大廈10層
郵 編:100044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
銀行帳號:778350009411
開戶名稱: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
聯 系 人:李 薔(數據信息核對) 電話:010-82111191
高鑫焱(技術支持) 電話:010-82112031
特此通知。
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
2023年2月21日